各系、中心,2020级全体同学:
根据《数学学院本科专业大类分流、专业分方向工作实施办法(修订)》(附件1),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由院长、党委书记任组长,教学副院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各专业负责人、各系(中心)主任、学院综合办公室和学生工作办公室为成员的学院专业大类分流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江 龙、陈 文
副组长:张慧星、许 臣
委 员:周圣武、田守富、段滋明、朱 松、祁永强、项树林、卫慧芳
二、基本原则
1.遵从志愿与成绩择优原则。专业大类分流遵从学生志愿加成绩优先相结合的原则。同一志愿下学习成绩优先,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学习成绩采用第一学年所有必修课的加权平均分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4位);如有成绩相同者按照其数学分析(1)、数学分析(2)、高等代数(1)、高等代数(2)的加权平均分成绩由高分至低分录取。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专业大类分流、专业分方向工作全程公开透明。
三、名额分配及要求
数学学院2020级在校在籍本科生总计168人,学生根据自身专业兴趣、学习成绩、学习能力,可自愿选报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统计学专业。其中可分流到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人数上限为140人,分流到统计学专业人数上限为60人。
四、时间安排
1、成绩通知。学院综合办公室于10月11日前通知到学生第一学年所有必修课的加权平均分成绩(如首次考试不及格,补考、重新学习通过,成绩按60分记)。学生如果对本人成绩有异议的,需在10月14日前向学院综合办公室提出复核成绩申请。
2、学生填报志愿。学生按照本人意愿填报《数学学院本科专业大类分流、专业分方向志愿申请表》(附件2),并以班级为单位于10月21日前将纸质版签字后交学院综合办公室A403,电子版发送至:xslin@cumt.edu.cn。
3、公布专业学生名单。学院专业大类分流工作小组遵从志愿与成绩择优原则确定各专业学生名单,并通知到学生。学生如果对本人专业有异议的,需在10月25日前向学院综合办公室或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4、名单上报。学院专业大类分流工作小组将各专业学生名单、班级学生名单报学校相关部门审定。
数学学院
2021年08月30 日
附件1:数学学院本科专业大类分流、专业分方向工作实施办法(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