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九个严禁”

时间:2018-10-02浏览:2194

1、严禁违规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

2、严禁各单位以庆祝节日的名义违规发放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和实物。

3、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

4、严禁违规用公款安排单位集体聚餐、旅游度假或变相旅游度假等活动。

5、严禁各单位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

6、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7、严禁违规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宴请。

8、严禁违规收受和赠送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现金、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和电子红包。

9、严禁违规接受学生及家长的宴请、贵重礼品、礼金、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和电子红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