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青年联合会
新华报业传媒集团
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
苏青联发〔2014〕7号
![]()
关于开展第十五届
“江苏省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团委、青联,省级机关团工委、青联,各省部属高校、企业、科研院所团委,省直有关单位团委,南京军区政治部组织部,省军区政治部,省武警总队政治部,各有关省级青年社团: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充分发挥杰出青年典型的榜样示范作用,激励全省广大青年积极投身江苏“两个率先”的伟大实践,由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江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青团江苏省委指导,江苏省青年联合会、新华报业传媒集团、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等单位决定共同主办第十五届“江苏省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现将评选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举荐、宣传和表彰在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作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优秀青年,积极倡导广大青年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励全省各族各界青年奋发成才、创新创业、无私奉献,为谱写“中国梦”的江苏篇章建功立业。
二、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江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青团江苏省委
主办单位:江苏省青年联合会、新华报业传媒集团、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
三、参选标准
1. 年龄原则上为18周岁至40周岁(1974年1月1日至1996年11月10日出生)的江苏籍或在江苏工作满2年以上的外省或外籍青年,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
3.勤于学习,勇于实践,善于创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新时期江苏精神,立足本职岗位为江苏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4.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德高尚,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四、评选机构
成立第十五届“江苏省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简称“组委会”)及组委会办公室。组委会主任、副主任由指导单位和主办单位领导担任,委员由上述单位相关处室负责人担任。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江苏省青年联合会秘书处,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实施工作。
成立第十五届“江苏省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评选委员会(简称“评委会”),负责投票评选。评委会由组委会主任、副主任、专家学者、媒体记者、往届杰出青年、社会各界知名人士等担任。
五、推荐方式
1.组织推荐:各推报单位根据评选要求,从本区域或本系统的实际出发,原则上可向组委会推荐1名本区域或本系统的杰出青年代表。
2.社会举荐和个人自荐:鼓励社会各界积极举荐和优秀青年个人自荐,可在活动官方网站(http://www.jiangsuql.org/)下载材料进行报名。凡符合条件者,组委会将委托相关组织考察了解情况,报送有关材料。
3.报名时间:2014年10月24日至11月10日。
六、评选步骤
1.推报人选:组织推荐、社会举荐和个人自荐。
2.资格审查及初评:组委会办公室对所推报人选的推报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推报要求的人选提交组委会,组委会根据推荐人选的事迹情况及推荐单位意见综合考虑人选的地区、界别、行业分布等因素,遴选确定20名候选人。推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人选,将被取消参选资格。
3.考察公示及网络投票:组委会办公室将20名候选人名单及其事迹向社会公示,广泛征询社会各界的意见,并对候选人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公示和考察期间,如遇异议或发现有问题的,经核实后将取消其候选人资格。同时,公众可以参与网络投票。
4.组织答辩及投票决定:组委会举办候选人答辩评审会。评委会成员听取候选人自我介绍和回答提问,在参考公示反馈意见、网络投票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产生第十五届“江苏省十大杰出青年”,其余候选人获第十五届“江苏省十大杰出青年”提名奖。
5.表彰宣传:公布第十五届“江苏省十大杰出青年”的评选结果,举办颁奖典礼,对获奖者进行表彰和宣传。
七、评选要求
1.要广泛宣传发动。各有关单位要组织专门力量,扩大工作覆盖,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和候选人推荐工作。要把推荐候选人的过程作为教育引导青年的重要途径,激发广大青年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热情。
2.要严格人选推荐标准。要严格把握人选推报程序和标准,注意征求组织、人事等部门的意见,充分听取候选人所在单位领导和群众的意见。各地区、系统推报的人选应是本地区、本系统成绩最显著、贡献最突出的优秀青年典型。
3.认真做好候选人事迹材料报送工作。候选人材料报送要求为:
(1)《第十五届“江苏省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候选人推荐表》,一式2份,请贴好免冠彩色证件照,表格可以登录江苏共青团(http://www.jiangsugqt.org/index.html)通知公告板块、江苏省青年联合会(http://www.jiangsuql.org/)文件/资料板块下载。
工作单位意见栏中须注明候选人有无违反计划生育等违纪情况。候选人为企业经营管理者的,还须注明有无违反依法纳税、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违法情况。
(2)补充材料
标题字体使用三号方正黑体,正文字体使用四号方正仿宋,全文行距为24磅,A4纸打印,并请于左上角页眉注明第十五届“江苏省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候选人推荐材料字样,各文字材料中均须签名盖章。
①事迹详细材料:共2份,字数不限,以报告文学或人物专访形式撰写,供详细报道或编发宣传材料用。
②事迹简介:共2份,字数不超过1000字,内容真实,文字简炼。
③个人简介:共2份,字数为300字左右,内容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民族,学历学位,职称,工作单位及职务;主要工作经历及成绩;获得主要奖项和社会荣誉。
(3)五寸正面彩色工作照两张,照片背面写好姓名。
(4)候选人是企业经营管理者的,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利税指标证明;赞助社会公益事业的,须提供书面证明。
(5)请将上述推荐表、事迹详细材料、事迹简介、个人简介、五寸正面彩色工作照等材料于11月10日前寄组委会办公室,电子版材料(照片请务必用原尺寸保存)发送至评选活动指定邮箱,并在邮件的主题栏中注明:“第十五届‘江苏省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候选人×××同志事迹材料”,在邮件正文中注明推荐单位和联系人。
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席 臻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0号10号楼江苏省青年联合会秘书处;邮编:210013;电话:(025)83393580;邮箱: tzb@jiangsugqt.org
附件:1.第十五届“江苏省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候选人
推荐表
2.第十五届“江苏省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候选人
事迹详细材料样张
3.第十五届“江苏省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候选人
事迹简介样张
4.第十五届“江苏省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候选人个人简介样张
江苏省青年联合会 新华报业传媒集团
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
2014年10月21日
附件1

第十五届“江苏省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
候选人推荐表
姓名
单位
制表:江苏省青年联合会
时间: 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一、表内项目请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楚。个别项目填写不下时,可另附页。
二、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
三、照片请用近期一寸正面彩色免冠照。
四、有关栏目的填写说明:
1.本表一式两份,表内项目必须全部填写,个别项目填写不完时,可以附页。
2.“学历”填写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接受相应教育的最高学历,本科毕业填写“大学”、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毕业填写“研究生”。在职学习取得的学历和党校学习取得的学历需注明,如:“在职研究生”、“中央党校研究生”或“省委党校大专”等。“学位”填写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位,如“文学学士”、“法学硕士”或“经济学博士”等。
3.“简历”栏请从进大学学习时开始填写,起止时间要填到月,前后衔接不间断,出国留学、进修及工作经历请详细填写。工作的经历请务必按照在不同时期所担任的职务和工作单位的变动情况分段填写,前后时间要衔接。工作单位和职务要填写全称,兼任的较低职务可省略。
4.“荣誉”栏请填写2009年以来凡受省级(包括省级)单位以上的奖励都应填写(获奖时间填到年,奖励称号写全称)。
5.“社会兼职”栏请填写个人担任市级及以上社会团体、学术组织的主要职务。
五、请人选所在单位对表内所填内容进行审核。
六、此表可复制。
